对方合同审查清单:日本 B2B 契约的红旗与 2026 新法
B 方向·OPC 最佳实践(B 端执行件)。japan-b2b-cross-border-billing 解决「我方出什么文件」,本篇解决「对方送来的合同怎么读」——且撞上一个大时效:2026-01-01 下請法改为「下請・取引適正化等法(取適法)」。
背景与问题
B 端试点时对方(介护事业所/受托法人)会送来自己的委托合同书——小 vendor 审查的红旗清单,以及刚施行的新法对我的保护。
发现
- 新法(重磅时效):2026-01-01 起「下請・取引適正化等法(取適法)」施行——60 天付款上限强化、12 项发注内容明示义务、迟延利息 年 14.6%、後知恵値引き(事后砍价)明文禁止(公取委官方指南、Taulia·日本付款条款、Baker McKenzie·改正报道,访问 2026-09-14)。
- 小 vendor 审查红旗清单(综合 LegalAgent、LazyQS 12 条):①付款期 ≤60 天;②違約金条項的合理性(不成比例的罚金=红旗);③发注书是否必发;④责任上限条款;⑤管辖法院(东京地裁约定对地方对方不利/对我方跨国有利需权衡);⑥中途解約条項的通知期;⑦无「後知恵値引き」表述。
- 公取委有下請事業者自查表(「発注書は必ずもらえるか/約束通り支払われているか」)(JFTC 检查表)——对方违反时的官方救济路径。
推测
- 我方作为「情報サービス提供者」与日本中小法人签约,取適法的适用性取决于双方资本金额(资本金 ¥1 亿以下的事业者间保护【适用判断待个案核】)——适用时对方合同违反取適法的条款直接无效化,这是我方谈判的最强依据。
- B 端模板包加一页「对方合同审查红旗 7 条+新法引用」——谈判时出示「取適法第 X 条により」と一句,对方法务立刻收起不合理条款。
结论
可行动启发:
- 红旗 7 条进 B 端模板包:收到对方合同 → 7 条过一遍 → 有红旗则回函引用取適法修正——首次 B 端合同就按此流程走(模板与流程一次建好)。
- 付款期锚死 60 天:对方提出 90 天/手形 → 引用取適法 60 天上限+年 14.6% 迟延利息条款反驳——新法是我方的现成武器。
- 管轄条款策略:我方无日本法人时,管轄约定「東京地方裁判所」或仲裁(SIAC/JCAA)二选一——地方对方的默认条款往往指定对方所在在地裁,需谈判【推测:个案权衡,小额纠纷就地裁更实际】。
- 取適法适用判断留档:每个 B 端客户的资本金/交易形态记入 finance dashboard 客户行——适用性是个案判断(opc-legal-advisor-budget 的付费咨询触发条件之一)。
待办 / 下次继续
关联
- B 端执行件族:japan-b2b-cross-border-billing(我方文件)× opc-b2b-estimate-anatomy(見積書)× 本篇(对方文件);法务地图 opc-legal-advisor-budget。